餐厅和厨房消防要求介绍-重庆靖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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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厅和厨房消防要求介绍

2021-03-25

1) 餐厅内不得拉临时用电线路,如增加照明设备和彩灯等装饰灯具。应按重庆消防规定安装。餐厅内的装饰灯具,若装饰件为易燃材料,灯具功率不应超过60W

2) 餐厅应按设计就餐人数安排餐桌,并留有足够的通道;通道、入口必须保持畅通,不得堵塞;举办宴会、接待时,人员不得超过原设计容量。

3) 如需在餐厅内点燃蜡烛以增加气氛,蜡烛必须固定在不燃材料制成的底座上,且不得靠近可燃材料。在供应火锅的饭店里,要加强对炉灶的管理。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炉;酒精炉、木炭炉应谨慎使用;最好使用固体酒精燃料,这样更安全。餐厅服务员在关桌时不应将烟灰和火柴棒卷到桌布上。

4) 厨房内的可燃气体管道、法兰接头、仪表、阀门必须定期检查,防止泄漏;发现可燃气体泄漏时,应先关闭阀门,并及时通风。严禁明火和电源开关。


5) 地板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。燃气、天然气管道应从室外引入,不得通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。

6) 厨房使用的绞肉机、切菜机等机电设备不得超载,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防潮。

7) 油炸食物时。锅中的油不应超过2/3,以防明火时食用油外溢和燃烧。

8) 工作结束后,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内的所有阀门,切断气源、火源和电源,方可离开。

9) 厨房的烟斗每天要擦洗一次,烟道要每半年清洗一次。

10) 厨房除常用的消防器材外,还应配备石棉毯,以扑灭油底壳内的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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